川观新闻记者 陈俊伶

1月7日,记者从宜宾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据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和气象部门联合会商,1月8日起,气象条件不利,川南部分城市有颗粒物污染风险。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立即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1月8日8时执行宜宾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一系列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将施行。应急响应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要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的10%以上(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得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宜宾要求全市范围内非绿色汽修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汽车维修调漆、喷涂、烘干、打磨等工序作业,涉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密闭存放。除重大民生应急抢险工程外,全市范围内非绿色工地停止土石方(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土石方转运、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室外场平(绿化种植除外)、室外装修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禁止现场混凝土搅拌),停运建筑垃圾、渣土、砂石。

机动车管控按照《宜宾市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工作方案》执行。全天禁止重中型燃油货运机动车、工程作业车在本市限行区域内道路行驶。严格落实货运车辆绕行中心城区,坚持高县(宜威路金龟洞)、珙县(高速公路珙县站)、南溪区罗龙园区桑苑路口等远端绕行;持续开展入城货车通行证联合会审,原则不审批燃油货车通行证。除特殊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国IV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除紧急检修作业机械外,城市建成区内停止使用国II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在健康防护措施方面,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建议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