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成翠 朱广欢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这1万元真是救命钱!感谢法院帮我们讨回了公道,这个冬天心里暖烘烘的!”近日,在会东县人民法院的案款集中兑付大会现场,拿到现金案款的下岗职工王师傅紧紧攥着信封,声音里满是激动。当天,会东县人民法院院长朱兵亲手将共计15万元保证金逐一发放到15名申请执行人手中,让这个寒意渐浓的冬日充满了司法暖意。

这15名申请执行人,都曾是会东某矿业公司的职工,这家以残疾人就业为主的企业陷入破产重整后,大家本以为等来的是复工复产的希望,却遭遇了“入职保证金”的困扰。企业重整期间,被执行人陈某某以入职要求为由,向每位职工收取1万元保证金,承诺试用期结束后全额退还。可缴纳款项后,公司迟迟未能复工,退款请求也屡屡落空,这些年龄偏大、再就业困难的职工们,尤其是其中多名残疾人,生活陷入了两难境地。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收取财物或要求提供担保,这笔保证金本就不该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立即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执行法官迅速组建专项团队,一方面全面排查陈某某的财产线索,与企业破产重整管理人反复沟通协调;另一方面考虑到申请人的急迫需求和被执行人暂无足额财产的实际情况,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多次线上线下约谈陈某某。
法官们晓之以法、动之以情,既耐心阐释收取入职保证金的违法性,又细致说明15名职工的生活困境,以情理法相结合的劝导慢慢化解了僵局,随后陈某某带着筹措齐全的15万元现金,主动来到会东法院执行局履行义务。
近年来,会东县法院针对涉民生、涉残疾人等特殊案件,持续优化执行举措,通过“绿色通道+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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