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12月25日,雅安召开《雅安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通气会,会上介绍了《规定》的具体条例和内容。

《规定》明确了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电动车使用人、物业、管理单位等相关职能职责,并划定“严禁进楼入户、严禁进电梯轿厢、严禁飞线充电、严禁堵塞通道”等刚性红线。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违规充电是重要诱因。雅安市在立法调研中发现,当前面临充电设施不足与需求量大之间的矛盾、部分上位法规定有待完善、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需进一步明确等问题。该规定共十三条,适当拓宽了法规适用范围,推动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利用,并强化违法违规充电行为管控;规定已于11月26日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具体来说,《规定》将推动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和充电设施建设,从量上保证人民群众有安全的设施充电;对人员密集场所、新建住宅小区和改造老旧小区等特定区域,规定充电场所的设置和充电设施建设同步推进、有机衔接;对已建人员密集场所和老旧小区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因规划建设欠账导致无法设置充电场所的情况,规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下,可充分利用附近公共开放空间建设充电设施;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向公众开放单位内部充电设施,让有需求的群众“满电回家”,缓解住宅小区充电压力;推进减免收取充电服务费,吸引更多群众充分利用规范安全充电设施进行安全充电。
管控方面,对比较突出且公共安全危害性较大的飞线充电、入户充电、占用公共空间充电和携带电动车及其蓄电池进电梯轿厢等违法违规行为,补充性或创制性设置了行政处罚,以遏制此类行为发生。
各相关部门在会上就如何宣传贯彻实施法规作发言。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要求其做好登记管理、巡查管控、劝阻处置、设施维护和宣传引导,并将履职情况纳入信用评价;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新建项目审批中严格落实充电设施配建要求,并将其作为竣工规划核实的关键核查项,确保从规划源头落实安全要求;雅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将联合多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严格执法,并推动在电梯加装电动车识别阻车系统等技防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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