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刘璐
12月25日,全总召开2025年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澎湃新闻会上提问:今年以来,全总在推行“一函两书”、协同司法机关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有什么显著特点?
全总法律工作部部长朱艳丽回答提问时表示,2025年全总以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为抓手,持续深化与最高法、最高检的协同协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共同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路径更加清晰。今年以来,我们积极推动头部平台企业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全部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等集体协商,及时通过“一函两书”与执法、司法等环节有效衔接,在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方面探索形成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再到行业规范的系统性保障路径。
二是协作联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地工会积极落实全国总工会与人社部、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印发的《共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指引》系列文件精神,与法院、检察院、人社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处、会商研判等常态化协作机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均与同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建立了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协同协作机制。
三是监督维权效能持续提升。各级工会充分运用“一函两书”机制,针对欠薪、违法超时加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安全生产、社保欠缴等突出问题,依托协作机制,加强工会与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等协同监督,通过“一函两书”实现维权关口前移和处置效能提升,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四是社会治理作用日益凸显。全面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加强“一函两书”与基层社会治理相融合,有利于引导企业依法合规制定规章制度,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朱艳丽表示,总体上看,在“一函两书”的实践中,工会立足自身职责定位,主要发挥了“前哨探头”“协商桥梁”和“协同枢纽”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做实线索发现和风险预警,推动企业与职工的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贯通行政、司法等多方保护力量,共同筑牢劳动者权益的“防火墙”。下一步,全国总工会将继续深化与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的协作联动,不断丰富和发展“一函两书”的实践内涵,更好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
朱艳丽在会上还介绍,“一函两书”是指工会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的三类文书的简称。“一函”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朱艳丽指出,根据《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经协商沟通解决不成的,由基层工会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经《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示或沟通无效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也可以由基层工会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改正的,由基层工会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提请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向同级人民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本期编辑 邹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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