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智全
责任编辑|肖莎
视觉编辑 | 王雪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的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其外公于2019年入住广州市番禺区某养老机构,家人为其交了20万元保证金。2023年10月,李女士外公去世,按合同约定,机构应全额退还保证金,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搪塞,经多番沟通,至今只退回5万元。(12月15日《工人日报》)
李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速,养老服务需求持续扩大,预付式养老服务中出现的“退费难”问题日益凸显。这些乱象,不仅直接侵害消费者权益,更侵蚀着社会对养老行业的信任根基,危害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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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养老服务“退费难”,缘于多种因素。
首先,部分养老机构缺乏合规经营意识,将预收的保证金、服务费视为自有资金随意挪用,或投入高风险领域导致资金损失,一旦经营出现波动便无力退还费用;有的机构甚至故意在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以“违约金”“服务费扣除”等名义变相克扣退费。
其次,现行监管体系存在漏洞,对预付资金的存管、使用缺乏刚性约束,未建立有效的资金监管账户制度,导致资金流向不透明;同时,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不畅,民政、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容易出现监管真空。
再者,不少老年人及家属对预付式养老服务的风险认知不足,签订合同时往往忽略细节条款,维权时又因证据收集困难、法律知识欠缺而陷入被动。此外,预付式养老服务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退费流程等缺乏统一规范,也加剧了问题的复杂性,给养老机构违规操作留下了空间。
终结预付式养老服务“退费难”,需要从制度层面破立并举、系统治理。
一方面,要在“破”字上动真格。这既要破除资金监管的“灰色地带”,建立预付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制度,实现资金流向可查、风险可控;又要打破信息不对称,推动养老机构强制披露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级评价等关键信息,并推广使用规范合同范本,明确退费条件、期限与责任,从源头遏制“合同陷阱”;更要疏通维权渠道,降低老年人取证、申诉门槛,加强对拖延推诿行为的查处力度。
另一方面,要在“立”字上建机制。今年11月,民政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工作指引》,要求养老机构通过存管银行收取押金、会员费,并规范退费时限,为资金安全加装了“防护锁”。不过,好政策贵在落实,下一步还应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预收费监管信息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与动态监测。相关政策也应进一步覆盖“小、散、非”机构,通过分类管理将其纳入体系。同时,可探索建立与机构信用挂钩的风险保证金制度,为突发情况下的退费提供托底保障。
养老不仅是家事,
更是国之大事。
预付式养老服务的规范发展,
关乎老年人切身权益与行业长远健康。
唯有以问题为导向,
在破除积弊的同时,
持续完善覆盖资金、信息、监管的
全链条制度体系,
才能筑牢养老服务安全网,
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善养。
“一引其纲,万目皆张”。坚持“破”旧弊与“立”新规并举,监管力度与服务温度共存,不仅是退费难题的解决之道,也是推动养老服务整体提升的必然路径。如此,才能给预付式养老服务“退费难”画上“休止符”,为老年人托起幸福晚年的稳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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