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4起网络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各类食品平台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1.阿勒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信息案
2025年7月,阿勒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调查三家涉嫌销售以假充真牛肉小串的平台内店铺,依法向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函调取相关销售信息。当事人在实际具备数据调取能力的情况下,谎称涉案三家店铺已下线,无法提供销售数据,并出具加盖当事人公司公章的书面复函。9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可查询上述店铺信息,随后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补充提供了涉案店铺销售数据。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阿勒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7万元。
2.墨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更新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案
2025年9月,墨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自治区网络商品交易监测中心推送的线索反馈,新疆某外卖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涉及36家经营主体未在平台上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信息。经查,当事人因服务器承载能力有限,导致部分商户资料不能正常显示,消费者无法查看入驻商户证照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构成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更新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的违法行为。又因当事人2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再次被处罚,墨玉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
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
2025年4月,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外卖服务中心所经营的外卖平台依法开展日常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存在未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入网餐饮单位检查清单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25年5月,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外卖平台依法进行复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仍未健全入网餐饮单位档案资料。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未建立入网食品经营者档案的违法行为,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
4.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汉堡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案
2025年7月,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炸鸡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店内操作间摆放的外卖订单显示店名为某汉堡店。执法人随即对该汉堡店的实体店进行核查,发现该店并未营业。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6月关停涉案汉堡店,委托某炸鸡店进行食品加工制作,依旧用“某汉堡店”名称在外卖平台上进行接单。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
END
来源:新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编辑:杨凤
审核:陈大庆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