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本轮重污染天气过程持续大范围影响安徽,全省大部出现日均轻度以上污染,截至12月19日上午8时,安徽除宣城、黄山以外14个地级市均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当前,全省大部空气污染形势较昨日略有缓解,但随着风向变化,北方污染气团即将再次传输过境,由北向南影响安徽,预计19日晚至21日上午,北方重污染气团再次伴随偏北风南下,叠加本地污染,皖北六市和江淮之间可能达到中度至重度污染,沿江城市可能达到短时中度至重度污染;至21日午后,受东北风转偏东风持续影响,空气质量有所好转。

应急期间,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管理的污染源落实相应减排措施;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建筑外墙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停止渣土运输作业(使用新能源车辆除外);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加强城市建成区裸露地块、工业及码头物料堆场等扬尘面源管控;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城市建成区内禁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同时,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确保“白名单”单位正常运行。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提醒公众

一、健康防护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止户外活动。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采用人工影响天气措施,改善大气环境;提高道路机扫率,尽量减少人工清扫;根据重污染情况和能见度,视情封闭高速公路道口。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以下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和“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管理的污染源应落实Ⅱ级响应减排措施。

(二)扬尘源

1.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2.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

3.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

4.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建筑外墙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 

5.停止渣土运输作业;

6.加强城市建成区裸露地块、工业及码头物料堆场等扬尘面源管控。

(三)移动源

1.城市建成区内禁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2.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3.涉及减排措施的企业,同步停用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

(四)面源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四、其他

居民供暖、能源保供、承担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应急抢修等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转的企业、施工项目以及其他需要豁免的重要企业等,可纳入豁免清单,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环委办备案。申请豁免的重点行业企业,原则上应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相关行业A 级、B 级、引领性企业差异化指标。

记者:罗晓宇;

编辑:琚常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