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李霜霜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案例评选结果,四川2个案例入选,分别是:成都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向某某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查逮捕案、内江隆昌市人民检察院邹某某诈骗审查逮捕案。
据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最高检党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审查逮捕基本职能建设,最高检于今年4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审查逮捕案例评选活动。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共报送涉及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知识产权检察等条线案例146件。最高检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了集中复评、调卷审查、征求意见等工作,并于11月18日至19日通过邀请12名专家评委在最高检机关视频听取承办检察官汇报案例、现场提问、综合评议等方式,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案例终评活动。经系列评选工作并经最高检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组织评定,决定对贵州黔南惠水县人民检察院李某某故意伤害审查逮捕案等20件“审查逮捕精品案例”,江西赣州会昌县人民检察院熊某等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审查逮捕案等30件“审查逮捕优秀案例”以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等5个“优秀组织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案例评选活动是最高检党组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策部署后,检察机关加强“三个管理”,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的重要举措,今后将作为常态化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此次评选出的审查逮捕精品案例和审查逮捕优秀案例,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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