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黑龙江省司法厅组织对56部省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占到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的85%,实现了对实施满5年的省政府规章“应评尽评、全面覆盖”。
评估过程中,综合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专家论证、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制度的科学性、实施的有效性、与改革发展的适应性、回应社会关切的紧密性等,进行分析、论证、评价,逐部“体检诊断”,提出立改废“良方”,推动修改、废止10部省政府规章,确保政府立法始终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心、与发展同步。
下一步,黑龙江省司法厅将在推进立法后评估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动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
文章来源 | 黑龙江省司法厅
编辑 | 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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