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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是无法人工合成、难以替代的稀缺医疗资源,无偿献血帮助拯救成千上万人的生命,并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1998年至今,我国累计献血人次达到1.4亿人次,越来越多的人愿意伸出手臂,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为进一步完善无偿献血法治体系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网站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所展现的科学性、人文性与创新性,不仅标志着我国血液管理制度的进步,更折射出国家治理理念的现代化跃升。

更加注重科学性。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1998年我国颁布实施献血法,国家全面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政府的宣传和鼓励以及完善的血液管理机制,促进了献血事业的发展和血液安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医学科学的进步,无偿献血工作也应与时俱进。此次《征求意见稿》对献血者年龄和采血间隔进行科学调整。这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基于医学科学的进步与实践验证和国际通行做法考虑的。目前,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献血年龄为18~65岁,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相关规定,比如英国17~65岁,还有一些国家没有明确上限年龄。我国海南、江西、深圳等地已对献血年龄上限和(或)献血间隔作了相应调整。

更加注重人文性。给予献血者应有的荣誉感和便利性,是维系献血队伍、鼓励长期奉献的重要支撑。今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将“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列为2025年为民服务实事,正是送给献血者的一份“爱心礼包”。国家卫生健康委依托微信“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搭建血费跨省异地减免平台,实现在线办理跨省异地减免血费,让献血者无论何时献血、何地用血,均可通过线上办理血费减免。人文关怀如一条温暖的脉络贯穿修订始终,《征求意见稿》单列一章,提出了多项具体举措,细化了献血者权益保障条款。比如,献血者享有获得表彰奖励的权利,献血者享有补贴和休整的权利,建立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奖励机制,献血者享有便捷就医等权利,献血者及近亲属用血费用减免和优先用血的权利等。

更加注重创新性。《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国家鼓励在献血服务和血液管理中规范应用人工智能、信息化、高效物流等技术,对血液采供贮用等环节的科技创新,应用于无偿献血工作、血液管理工作。实际上,在一些省市早有实践。上海市搭建精准招募系统,通过用户画像构建和献血意愿预测,从“普遍宣传”转向“精准服务”。浙江省建成全国首个无人机血液运输系统,建立常态化运行航线13条。《征求意见稿》能够积极吸纳各地实践,进而上升到法律层面,充分体现了法律制订的开放性与兼容性。

其实,法律的修订过程本身也是一次生动的公共健康教育。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要持续加大无偿献血知识的科普以及政策的宣教,这种参与式立法过程,让献血从“少数人的奉献”转变为“多数人的共识”。一袋血液的旅程映射了整个社会的文明进程。这次献血法修订,以科学精神校准方向,以人文关怀温暖人心,以创新思维破解难题,不仅为保障血液安全筑起坚固堤坝,更为生命之河的奔流不息开辟了智慧航道。当法律文本中的每一个字句都凝聚着对生命的敬畏、对科学的尊崇、对创新的追求,它所守护的将不仅是血液的安全,更是整个社会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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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杨金伟(媒体人)

编辑:马杨

校对:杨真宇

审核:李诗尧 徐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