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喜庆
在不少地方,“待办”一词在各种总结报告和整改清单中高频出现——调研深度有待加强、工作作风有待改进、落实力度有待提升。相关表述固然能反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但若任其泛化,将本应明确的任务变为“弹性”借口,就易滋生拖延塞责、悬而不决的歪风,不仅消磨群众信任,更损害政府公信力。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年来多地推行的“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这场以“能办的尽快办”为内核的效能革命,切实改变了政务体验——办证时间从数天缩短至几分钟,“群众跑”变为“数据跑”“干部代”,效率之变、作风之新,群众感受真切、纷纷点赞。这份认可,本质上是对高效服务与为民初心的期待。
“尽快办”的核心,不在“快”的承诺,而在“办”的实效。这实效,根植于干部的作风与担当。真正的“尽快”,是政策能通尽通、流程能简尽简,考验的是干部能否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要事”,把群众的期盼转化为行动的“时限” 。反观一些“待办”现象,背后或是本领不足、路径依赖,面对新问题老办法失灵、新办法不会;或是担当缺失、畏难避险,以“按规定”“等指示”为由回避责任;或是宗旨淡漠、消极应付,缺少“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凡此种种,皆与“尽快办”的精神背道而驰。
推动“尽快办”落地生根,关键在于干部心中始终装着群众。要看见群众眼中的期盼,体谅群众途中的奔波,真正从“管理者”转向“服务者”,从解释“为什么不能办”转向探索“怎么样才能办成”,让“尽快办”内化为一种服务自觉与长效机制。唯有如此,群众才能满怀希望而来,带着满意而归,在一桩桩、一件件高效而温暖的服务中,不断积累和夯实对政府的信任、对干部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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