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制度,发布《天津市行政执法免罚清单(2025年版)》,优化升级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全市80万余个经营主体开展综合信用评价……这一系列举措,正在为天津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注入强劲动力。
优化平台、建章立制,是天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以来的成果性积累。不仅如此,该市还通过集中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为涉企检查“瘦身”,将企业的“经营顾虑”转化为“发展底气”,有效地增强了企业的安全感与发展信心。
机制建设有保障
天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牵头组建市级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专班共召开了7次专题会议,开展了50多次实地调研,确保有方案、有专班、有机制、有线索、有台账、有效果“六有”工作标准贯穿始终。
为从源头上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天津主动向社会公布涉企行政执法主体和涉企检查事项,明确了“谁能查”“怎么查”的问题。
天津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现象建立了系统性的治理规范。
同时,该市还发布了《天津市行政执法免罚清单(2025年版)》,明确16个领域、254项免罚事项;制定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任务清单,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在和平区、河东区、东丽区和北辰区试点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延伸政企沟通桥梁。
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天津全市行政检查次数较去年同期减少2.8万余次,实现了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成效的可感可及。
规范执法强监督
今年7月,蓟州区司法局收到一份投诉材料,反映该区某镇政府召开的听证会程序违法。
受理该案后,蓟州区司法局随即启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经查,上述案件为当事人宗某擅自在所承包的果园地上建造民宿对外经营而引发,某镇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以“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违法理由对该民宿进行查处。
经询问相关人员和查阅案件文书及音、视频资料后,蓟州区司法局发现该案不仅听证程序存在听证员擅自驳回相对人回避申请问题,还可能存在违法事实认定不清进而导致执法主体不适格的深层次问题。
经慎重研判,蓟州区司法局认为该案不应适用城乡规划法,而应由规划资源部门依据土地管理法以非法占地为由进行查处。
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上述镇政府随后依法撤销原执法决定,并将案件移交至规划资源部门处理。
为确保监管及时不缺位,天津相关单位梳理了全市涉企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2345热线平台投诉案件和行政执法案卷,走访企业2136家,发放调查问卷5964份,制发提示函、督办函千余份,做到问题线索闭环处置。
不仅如此,天津还加强各级监督队伍建设和执法单位内部监督机构作用发挥,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倒逼执法质效提升。
服务精准显温度
“秉公执法保畅通,高效服务惠企业”“高效服务解企忧,精准施策促发展”。今年5月,两面锦旗同时送到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企业有3件超限大件产品急需交付用户,需配备符合运输规范要求的特种车辆,车货总质量大且涉及多省审批,审批勘验难度高、周期长。”天津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按正常审批肯定导致延期,让人发愁。”
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在调研中了解情况后,主动上门服务,对超限大件运输的申请条件、流程环节进行政策指导;与企业、承运单位一起研究、规划安全经济的运输路线与护送方案。
今年4月12日,在多部门的配合下,3件超限大件产品起运至天津港港口,并于当月中旬通过海运方式交付客户。
除了服务“重大项目”,天津也同样关注“民生小事”。
来自河北的赵先生打算在津南区经营烧烤店,并选定好位置签订了租房合同,谁知刚装修一周就遭遇居民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到咨询后,主动到赵先生店内进行预先核查,并依据实际情况建议其将主营的烧烤改为火锅,并现场指导他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
这是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创新“餐饮场地预先核查”机制,将“后置许可”转为“预先服务”的生动实践,有力地提升了服务效能。
此外,天津还聚焦企业群众满意度,运用“云上监督”、视频检查等非现场监管方式,持续强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
“规范行政执法、持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天津市司法局局长李军表示,相关部门既要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又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执法与纾困结合,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有温度的支持与服务。
文章来源 | 法治日报
记者 | 张驰 范瑞恒
编辑 | 郭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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