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颖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12月16日,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宜宾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暨工作部署会。

会议宣读了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文件,介绍了《条例》制定的背景、过程、主要内容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准备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悉,《条例》已于11月26日成功获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不分章节,总体上分为五个部分内容,共二十八条。具体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运行与维护”“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会议表示,要压实责任举措,确保《条例》尽快落地见效。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树牢“一盘棋”思想,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规定落实,确保《条例》在宜宾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市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及时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豁免清单管理办法、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政策等配套文件制定出台;各县(区)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市、县(区)住建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发改、自然资源、水行政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市、县两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健全“立法+司法”常态化沟通机制,实现立法与司法良性互动。全市各级人大要依法行使监督职权,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等方式,跟踪掌握《条例》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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