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于人”,是指将更多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投向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投入到人的能力提升、健康维护、职业发展和潜力开发中,以消费潜力释放和人力资本提升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投资于人”是相对于“投资于物”而提出来的,体现“见物更见人”的投资理念。

大力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服务,以社区为载体整合周边资源提供服务,就近就便满足社区老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是解决家庭养老不便问题的有效途径。图为2023年3月28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一位高级社工师在组织老人开展园艺活动。 中国社会报社记者 张婷/摄

我国的“投资于人”,既关注人口、就业、收入分配、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存在的问题,也关注人的能力提升和潜能开发,还关注支撑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物质技术基础。总体而言,我国的“投资于人”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以人为核心统筹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引领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投资于物”的投资规模和后续的生产性收益易于量化计算,且存在一些固定的指标。但是,对“投资于人”的效益评判,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超越市场逻辑下成本和收益的权衡。无论是在经济维度、民生维度,还是在社会维度,都既有定量要求、也有定性要求,既有量的增长要求、也有质的提升要求。在很多目标上,比如区域协调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难以进行量化的成本和收益权衡。整体而言,“投资于人”在某些特定角度、对某些特定目标具备可测度性,但整体投资效益不能从单一维度测量,需要引入综合性评判。这种综合性评判类似当前高质量发展领域的研究逻辑,无论是学术探索、业界实践或是政策研究,都在探索相关指数的构建。

“投资于人”需要的是长期思维,对“投资于人”的投资效益评判,应跳出狭义的经济思维或市场逻辑,回归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下的效果评估,转向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根本目标。政府应建立健全“投资于人”的长效机制,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加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完善政府考核和激励机制,将对人的投资纳入统计核算范围。

详见:《求是专访 | 为什么提出“投资于人”》

来源:求是网

策划:陈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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