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宠物犬中毒刑事公诉案今天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华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张某华当庭提出上诉。

据悉,被告人张某华在小区公共区域投毒,导致9条犬只被毒死,包括宠物犬。

东湖快语

首例宠物中毒案宣判不是终点:依法惩凶与文明养犬应并行

湖北日报评论员 谈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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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宣判:被告张某某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消息一出,有人击掌称快,也有人冷嘲热讽——“不就是几条狗,至于吗?”两种情绪尖锐对峙,恰把此案从个案推向时代命题:当“毛孩子”成为家庭成员,法律如何安放公众的善意与戾气?

判决并不意味着矛盾终结。翻阅网络留言,“毒得好”“人不如狗”之类刺耳言论此起彼伏。现实中,因遛狗不牵绳引发的冲突、犬只便溺未清导致的纠纷,每天都在小区上演。有人把对个别不文明养犬的怒火,升级为对所有宠物乃至养宠群体的“仇恨”,甚至将投毒者视为“民间英雄”。这种“以暴制乱”的扭曲正义,最终伤及的可能是每一个普通人:今天被毒死的是狗,明天被投毒的可能是任何“看不顺眼”的对象。

目前至关重要的,是修复人与人之间的撕裂。投毒者之所以敢下手,是因为他笃定“毒狗不会有人管”;而部分网民之所以喝彩,也是认定“爱狗者都是自私跋扈”。要打破这种互害的“镜像效应”,需要把“文明养犬”与“反虐待”并列为公共教育内容:在小区电梯里,既张贴“请牵绳清便”的提示,也播放“虐待动物将负刑责”的案例;在学校课堂上,既教育孩子尊重生命,也提醒家长履行养宠义务。只有当“不牵绳”与“投毒”同样遭到舆论谴责,中间地带才会不断扩大,极端情绪才会失去空间。

宠物议题是一面多棱镜,既照出法律进步的刻度,也映出城市文明的短板。处理好人与宠物之间的矛盾,需要打好城市治理、公共伦理、基层协商的“系统补丁”。愿这例判决成为一粒种子,让“依法养宠、文明养宠、反对虐待”成为无需争辩的共识。到那时,我们回望今天,才会真正理解:为一只小狗讨回公道,也是在为每个人的安全感奠基。

来源:湖北日报(评论员 谈牧)、央视新闻

编发:鲁天舒

审核:胡琼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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