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铁饭碗”,不铁了吗?
近期,湖南永州和贵州贵阳相继有两名公务员因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被辞退,引发了社会对公务员“铁饭碗”是否松动的新一轮讨论。
具体来看,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公务员唐子辉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单位无法联系到其本人,2025年10月16日,当地组织部(公务员局)通过媒体发布辞退公告,公开通知其被辞退,并要求其立即与单位联系,配合办理辞退手续。十几天后,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的公务员曹洋也因相同的原因被所在单位登报告知辞退。
为何会在近期连续发生同类的登报辞退事件?背后的公务员辞退制度究竟运行如何,近年来有哪些变化?这些变化又将带来怎样的影响?
文 | 廉政瞭望全媒体记者 王巧捧

辞退剑指庸劣干部,但并不常见
“公务员”这三个字,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几乎与“终身制”“铁饭碗”画上了等号。两则辞退公告,令人们的这一传统观念产生了松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辞退规定》中明确了公务员适用辞退的五种情形: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辞退本来是规范公务员队伍的一种管理制度,但记者采访多地多名公职人员了解到,对于现实中辞退公务员的情况,多数表示没有听说过。在纪委监委系统工作多年的陈萱表示,“没有听说过,除非是违纪违法被开除那种”。某省级机关中层干部周超则断然道:“旷工的我们这儿没有。一般的就算表现再差,领导也不会因为考评辞退别个,打破别个饭碗。”西南某县组织部干部陈松表示,最近几年来他们县有两名被辞退的,“那两人都是不上班,电话联系不上,然后通过家里人转告后,依然不上班”。
公务员的被动退出机制中,辞退和开除,分别带有不同的处理色彩。
开除属于行政处分的一种,且是最严重的行政处分。通常是因为公务员严重违反了行政纪律,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开除后终身不能再成为公务员。
与开除不同,辞退不属于政务处分,主要针对不称职、不胜任、不服从管理的公务员。这类干部在现实中通常被归为庸劣干部,但其标准不容易界定。法律规定中适用于公务员辞退的五种情形,有些在实际执行中难以量化不便执行,如“不胜任现职工作”;有些由于人情因素、考核制度流于形式等原因,没有得到刚性的执行,比如“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有些机关单位的考核,由单位员工自己先打分,然后主管领导打分,通常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几乎没有评不称职的。有的是开会议定当年的优秀干部人选,其余人员大多为称职,极少为基本称职,不称职者几乎没有。
过往公开信息中,对庸劣干部的整治行动虽然不少,但触及到辞退处理的非常少见。搜索发现,2014年9月贵州省黔西南州在尝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中,有过一次大批量辞退不称职干部的行动。其制度对“不胜任现职干部”界定为“不想干、不会干、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闹不团结”等5类干部,对这几类干部的认定措施包括绩效考核、民主评议、明察暗访、负面清单等。试点一年间,黔西南州有1900多名不胜任现职干部被召回,其中,被辞退者多达36人。
关于不称职干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细化界定。2020年,山东省青岛市发布施行《不胜任现职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新官不理旧账”,找不准工作的“经络”“穴位”,混日子、拉关系、当“官油子”,摆“官架子”、打官腔等14种情形,并制定了调训、调岗直至辞退等措施。
周超介绍,公务员被辞退的情况之所以较为少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组织对待不称职干部坚持“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方式是多层次、渐进式的。当干部出现工作松懈或能力跟不上的问题时,会有谈心谈话、提醒点拨,或者诫勉、批评等鞭策办法,要是能力确实不足,该免职的免职、该降职的降职,单位还可能安排他去培训学习、“回炉再造”,或者换个岗位,给予了足够的改正机会。“真差到领导想辞退程度的也没见过。”周超说。
陈萱提到另一重要原因,她说,现在公务员的选拔机制愈发严格规范,经过笔试、面试以及严格的政审等环节之后,公务员的素质已经得到了一定的保障。除此之外,公务员入职后在试用期还有一道关口:根据2011年发布施行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录用。这一道道筛选下来,极大地减少了庸劣者、不适合体制内工作者混入公务员队伍的可能性。
领导责任更加刚性,谨防“一辞了之”
湖南永州和贵州贵阳两地的辞退公告,引发了外界的多种解读,有的认为这释放了公务员队伍管理机制严格、细化的信号,另外也不乏一些疑惑的声音:如果不及时处理旷工人员,该由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在“吃空饷”问题中,有一类是员工长期离岗,而直接领导即使知情,但还是选择“捂盖子”,导致问题累积,最后严重到当事人被给予开除的处分。
周超认为,这种是由于有些领导干部不愿意得罪人,不管对方是什么情况,他们都觉得端掉人家的饭碗不是一件小事,不愿意作出辞退的决定,怕引发不可控的后果,给单位、给自己带来麻烦。有些领导也不愿意被贴上“不近人情”“手段强硬”的标签。在这种心理下,他们选择牺牲制度的刚性。
陈萱则分析了个别领导干部更隐秘的心思。辞退干部需要报上级审批,对于单位领导来说,这并不光彩,反而可能被上级视为管理能力不足、队伍带得不好,进而影响上级对其个人的印象,可能影响其考评结果、晋升前景。于是他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宁愿“捂盖子”拖时间。
陈松从组织部干部的角度分析,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公务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监督责任层层压实,一旦发现单位干部不称职、不遵守纪律,领导也逃脱不了连带责任,特别是旷工这类明显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可能导致领导自身陷入被问责的境地。他认为这是一些地方对失联干部作出登报辞退公告的背景。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刊登的一则案例,就给出了领导干部被问责的警示。案例显示,广西南宁市宾阳县某镇在编职工磨某,于2015、2016、2017年分别缺勤旷工累计131.5天、186天、8个月,然而,该镇政府没有依法对磨某予以辞退,磨某一直领取工资、绩效奖金,直到2017年10月被行政开除,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流失6.8261万元。时任该镇政府负责人韦某,被认定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压实领导责任固然强化了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但有些人的失联并不是简单的离开体制内那么简单,有些还可能“另有隐情”。
一个案例可以提供警示。2021年,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了一则成功追逃的新闻,涉嫌职务犯罪、潜逃16年的原省农垦总局党委书记吴杰凯被成功抓获归案。当年,这个吴杰凯就是擅自离职、下落不明,经调查,吴杰凯在任伊春市委书记期间的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最终化身“代树国”的他在成都被抓获归案。
吴杰凯的案子绝非孤例,从这类案例看,对于失联干部还需警惕不能简单地“一辞了之”,以防范个别人员失联前后,利用职务便利或尚未移交的工作信息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辞退有时被人用来博弈
对于自己所在县两名被辞退的公务员为什么失联,陈松分析道:“多半是在外面谋到事情了,而且钱多。”至于他们为什么不走正常的辞职流程,而选择失联的方式,陈松说他和同事分析认为,“这两人都是‘70后’,年龄偏大,可能想蒙一天算一天,存在侥幸心理。”
旷工被辞退本应是严肃的法律规定,现实中个别想离职的人却通过制造假失联,利用这一法条与组织进行博弈。登报辞退失联干部的两则公告,就引起不少网友质疑,在当今通信方式发达、组织调查手段丰富的情况下,公务员怎么会失联?
曾在某省级组织部门工作过的陆林对记者分析,失联到需要登报辞退,可能是当事人刻意逃避,也有可能是真的联系不上,比如遇到了某些人力所不及的意外,但后面这种情况比较少见。而前者,则可能由于当事人有了更好的选择,嫌走正常辞职手续太麻烦,或者正常辞职手续走不通,还有的可能是为了绕开五年服务期的限制。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这五年内,原则上不能辞职。然而,不乏年轻人入职后发现自己完全不适应体制环境,或在外界寻得绝佳机会,那五年服务期的限制就成为他们急欲翻越的坎。
“即使过了五年服务期,公务员的正常辞职程序有时远非提交一纸申请那么简单。”陆林说,在有些地方,公务员辞职会经历漫长的谈话、挽留、层层审批,一系列程序下来,可能持续数月甚至更久,能不能获批还不一定。这个过程对于去意已决者而言,时间成本和心力耗费较大。两相权衡之下,“主动失联,旷工被辞”成了个别人的选择。
对此,陈松补充,制造假失联以求被辞退,对个人来说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因为档案中会留下被辞退的记录,对未来职业生涯有一定负面影响。根据规定,自被辞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报考公务员。就算是对于报考事业单位、国企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事业单位和国企的政审环节也非常严格,档案中的被辞退记录,在激烈的竞争中也很可能成为一个减分项。不过,他也感叹,主动失联以求被辞退的公务员往往是铁了心,他们不在乎档案里是否留痕,也不在乎辞退费。
在采访中,出自组织系统的陈松和陆林都做了类似的思考,认为辞退本应是组织对不合格者的淘汰机制,在此却异化为个人主动寻求退出的工具,削弱了纪律的严肃性,需要引起重视和反思。(应受访者要求,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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