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

辽宁省海洋预警监测中心

发布海浪Ⅳ级蓝色警报。

受冷空气影响,

预计10日夜间至11日上午,

渤海和黄海北部

将出现2.5米到3.5米的大浪。

辽东半岛南部近岸海域

将出现2.0到3.0米的中到大浪,

大连市近岸海域

海浪警报级别为蓝色。

请在上述海域作业的船只

注意安全,

沿海各有关单位

提前采取防浪避浪措施。

海浪灾害防御指南(蓝色警报)

1.沿海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海浪灾害防御准备工作;

2.乘船观光、海里游泳等水上休闲娱乐活动注意安全;

3.相关海域作业船只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如回港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

4.加固海上休闲活动平台、海水养殖设施等易被大浪打坏的建筑物。

来源:辽宁日报·辽望客户端

记者:刘璐

编辑:李晓玉  检校:冰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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