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最快女护士”张水华在马拉松赛后呼吁领导领导支持周末调休,方便参加比赛,引发舆论持续关注。就在昨日,医院通报被曝光,其中明确指出,张水华存在违规兼职取酬、以虚假理由获取调休等行为,最终被给予警告处分6个月,且2025年度不得参与评优。这场风波中,她被处分的理由成为核心焦点,也让事业单位职工兼职的相关规定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或许有人会不解,凭自己的特长签约代言、靠比赛拿奖金,难道也有错?其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真不能随意兼职取酬,这并非对职工个人发展爱好的限制,而是基于单位属性的必要约束,关键不在兼职取酬本身,而在“违规”二字。
作为一名护士,张水华的本职工作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诊疗安全与医疗服务质量,这类与公众紧密联系的岗位对从业者的排班情况、精力投入等有着极高要求。也正因如此,该院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职工兼职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职工从事院外兼职必须履行报批手续,经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类似规定的目的在于通过提前评估,判断兼职行为是否会与本职工作产生冲突,并防范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和舆论风险,确保员工兼职合法合规,不损害单位秩序与公共利益。
但张水华与361°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签约代言并获取报酬,全程未向医院履行任何报批手续。既想追求作为跑者的个人商业价值,又想保留医院稳定岗位,却不愿遵守最基本的报批程序,这种“两头占”的想法,既违背了职业操守,也触碰到了单位制度的红线。
其次,她还存在以虚假理由获取调休的问题。在医疗行业,各科室排班需提前规划、精准调配,每一个岗位的空缺都可能影响患者护理的连续性与安全性。据医院通报,张水华并非首次因马拉松比赛申请调班,此前多次调班已对科室正常排班造成影响。而她还曾以虚假理由骗取调休去外省参加马拉松比赛。近50天内,她连续参加5场“全马”,高频的调休和参赛,意味着科室需要反复临时调整排班,加重了同事的工作负担。
当然,职工的个人发展需求理应得到尊重。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多元技能,并且能通过爱好创造经济价值,要求职工“5+2”“白加黑”,把所有时间全部贡献给工作既不现实,也不人道。但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言,兼职取酬的认可需要建立在不越界、守规矩的前提下。这是基于岗位属性的要求,更是对职业责任必要的敬畏态度。
说到底,“最快女护士”被处分,不是“爱好”错了,也不是“兼职”错了,而是“违规”错了。这一事件这也给各个单位提了醒,需要建立更完善的兼职管理机制,明确兼职的报批流程、禁止性规定和责任追究机制,既为职工合理的个人发展提供渠道和支持,也更加严格地开展合规管理。对于职工而言,若有兼职意愿,应主动、及时向单位申请。规矩面前没有例外,无论身处何种岗位,都要守住职业底线,平衡好本职工作与爱好追求,这样个人发展之路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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