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四川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个窗口,也是查办案件的法定程序和把关环节。省属国有企业案件集中审理职能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国资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年来,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主线,坚守“政治之审”根本定位、坚持“纪法之审”基本任务、对标“铁军之审”目标要求,不断强化集中审理作用发挥,以高质量案件审理工作推动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守“政治之审”根本定位,统筹“三组关系”,扛牢审理工作政治责任。一是统筹点与面的关系。案件集中审理肩负着保障案件质量、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政治使命。李希同志强调,案件审理工作是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审核和政治把关。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始终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扛稳扛牢政治监督责任。在每起案件审理前,审理人员首先对照“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清单”,重点审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线索是否漏查、违纪事实是否漏定,以高质量政治纪律审理带动全案审理质量提升。近年来,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在审理工作中补充认定了两件违反政治纪律案件。二是统筹宽与严的关系。对于审理工作而言,讲政治就是讲法治、讲证据、讲程序。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宽严相济,从违纪违法行为、具体案情、纪法条规之中“跳出来”,全面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立足大局提出审理意见建议。比如,在审理某省属国有企业下属企业负责人肖某某违纪案时,对其班子成员多人多次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其发现违规情况存在后仍不及时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补充认定其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在审理某省属国有企业彭某严重违法案时,因政务处分法中没有实体条款规定,对其搞团团伙伙的行为不予认定为违反政治要求。三是统筹审与治的关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审,严肃审核处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近年来,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严肃审理了31件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坏政治生态问题的案件,识别认定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非组织活动、通过串供或者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安排,组建工作专班,协作联动派驻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参与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追责问责相关案件审理,严肃审核处理弄虚作假、谎报瞒报问题,充分揭露事件背后暴露的政治问题和政治危害,有力履行案件审理的政治监督责任。
坚持“纪法之审”基本任务,健全“三项机制”,扎实履行审理职能职责。一是健全案件审核机制。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坚持严格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守好案件质量“责任田”,与各派驻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一道巩固案件质量共同体。对标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新要求,制定《关于办理备案案件的有关规定》,立足案件客观事实,紧盯证据链条及证据效力,规范调查取证行为。从近年来省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情况来看,省属国有企业案件质量总体有较为明显的提升,2025年省纪委监委共抽查省属国有企业案件23件,无不合格案件,其中优秀率达26.1%。二是健全量纪平衡机制。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坚持对违纪违法行为定性进行严格考量,完善《案件审理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统筹金融、文化企业与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之间量纪尺度差异问题,促进各省属国有企业量纪平衡,防止尺度不一、畸轻畸重、类案处理结果差异较大等现象出现。近年来,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在集中审理中,平衡处分档次尺度把握不准的问题10起,纠正定性不准问题31个、引用条款不恰当问题12个,提出补证建议55次,案件定性偏差得到及时纠正。三是健全结果运用机制。针对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处分执行中在薪酬待遇调整方面依据不明确、职责不清晰、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织开展“国有企业不同类别人员处分适用依据程序问题”“国有企业处分处理执行薪酬待遇落实问题”等专题调研,深入掌握企业基层执行层面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四川省省属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薪酬扣减办法(试行)》,推动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与扣减绩效薪酬处罚相统一,强化结果运用。
对标“铁军之审”目标要求,搭建“三类载体”,深化国企审理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审理人才库。为加快审理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先后制定出台了《省国资系统审理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 《四川省国有企业审理人才库入库人员培养管理及试用暂行办法》,明确“全面覆盖、定额定员、动态管理、聚焦实战、专人负责”的人才库建设思路,细化选拔、培养、使用、管理具体措施,已建成共计46人的国资国企系统审理人才库,涵盖法律、财务、审计、工程项目管理等专业领域。截至目前,共17名省属国有企业审理人员参与审理工作跟案轮训,助力省属国有企业审理干部由审理“新手”向“能手”转变。二是开展审理业务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2022年以来,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坚持每年举办一期审理业务培训班。培训对象涵盖《四川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管企业纪检监察组片区协作工作指引(试行)》中的5大片区、22户省属国有企业以及成都航空公司、委管企业负责审理工作的业务骨干。授课师资既邀请省纪委纪检监察室办案专家、审理室业务骨干上门讲授纪法知识,又邀请省国资委处室负责同志讲授国企经营业务知识。紧扣集中审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培训前征集各单位疑难问题,在组内集体研讨和请示省纪委审理后,在培训现场进行集中答疑。三是编印业务辅导资料。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研究制定《省国资系统影响案件质量常见问题参考》,定期编发上级规定及要求、实务经验、工作答疑、典型案例等,指导省属国有企业从细微处把控好审理质量。聚焦集中审理案件难点疑点,先后与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召开审理协调会65次,个案沟通60次,提供审理业务咨询300余次,深入了解案件全貌,指导推动进一步完善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努力化解各方分歧,增强对案件质量负责的合力。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