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津航空发布关于调整天津航空日本航线特殊票务处理规定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根据外交部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受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现调整天航日本航线特殊票务处理规定如下:

一、适用航班

天航实际承运的日本进出港航班。

二、适用票证

天航826票证及互售航司票证。

三、适用日期

1.销售日期:出票或换开日期于2025年12月5日 12:00及以前。

2.航班日期:未使用日本航段航班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6年03月28日(含)之间。

3.申请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订座时间为准)。

四、处理规则

1.客票变更: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天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再次变更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客票退票: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至原购票地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费。已按本通知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3.客票签转: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4.上述变更、退票均须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

五、其他

1.本通知自2025年12月5日 16:00起生效。在本通知生效前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适用本政策。

2.不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变更、退票手续。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5日

编辑|张煦

来源|天津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