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尖沙咀警署内发生的休班警员抢枪案,近日迎来新进展。12月4日,记者获悉,案件当日已在香港区域法院提讯,辩方称39岁休班警员(被告)拟认“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和“企图无牌持有枪械”罪,法官决定将案件押后至2026年6月29日在西九龙法院答辩及求情,被告继续被押。

针对此案,12月4日,香港警务处公共关系科当值新闻主任告诉记者,“该39岁休班警员早前已被控‘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和‘企图无牌持有枪械’罪,案件多次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讯,后转至区域法院审理,案件4日再次提讯。”

同日,记者了解到,法院审理过程中,辩方称39岁休班警员(被告)拟认上述罪名,法官决定将案件押至2026年6月29日在西九龙法院答辩及求情,被告继续被押。

此前报道,1月15日,香港尖沙咀警署内一名被捕男性休班警员在接受调查时,突然“情绪失控”,企图抢走警署同事身上的佩枪,被当场制服。据透露,该名休班警员是因涉嫌偷拍女性裙底被拘捕。

同日,尖沙咀警署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有此案发生,该名男性休班警员已于当场被制服,此案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蔡沐伯、刘嘉泳

校审:施冰冰、周浩桦、郑创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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