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曝光,在广西钦州,一家化工企业于门头内悬挂了“进入厂区,请自觉放弃一切自由”的标语。

图:该公司门头所示标语,来源:潇湘晨报

据潇湘晨报报道,12月2日,该公司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应记者时表示 “这件事可以咨询当地警方”。

值得关注的是,12月2日,在钦州港派出所介入协调后,涉事公司已将上述标语撤下。钦州港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原本只能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如今企业已主动撤掉标语,后续暂无需再采取其他措施。

此事一经曝光便迅速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该标语是在“限制人身自由”,属于不良“企业文化”的表现。

不过也有网友解释,标语中的“此自由,非彼认为的自由”,化工厂有类似标语,意思是要遵守安全规定。但这类标语多显示为“进入厂区请放弃一切自治”。

有媒体强调,“自治”与“自由”有一字之差,“自治”强调集体的自我治理规则,而“自由”更关乎个人权利的边界。

有律师指出,《劳动法》没有赋予用人单位可以限制员工人身自由的权利。

新京报评论发文称,“进入厂区,请自觉放弃一切自由”这句标语之所以刺眼,不仅因其措辞粗暴,更因其暗示了一种企业权力不受约束的傲慢。法治社会的进步,正体现在对每一处微小权利的尊重与守护之中。企业可以要求员工遵守规章,但无权要求其“放弃自由”;管理者可以强调纪律,但不能践踏尊严。

标语易撤,思维难改;监管不能总靠“热搜”,权利保护需要的,是始终在场、切实有效的制度防线。唯有厘清权责边界,筑牢法治底线,让劳动者在每一次走进厂区时,感受到的是平等与尊重而非压迫与剥夺,健康、可持续的劳动关系才能真正建立。

来源:中国青年报、潇湘晨报、新京报

编发:黄珺 沈祯卓

审核:方军

出品:湖北日报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