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中院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12月3日,凉山中院举行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揭牌仪式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座谈会,正式揭牌成立凉山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作为省法院少审庭成立后首家由中院积极落实专业化要求、揭牌成立的专门机构,其成立标志着凉山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迈入专业化、体系化、社会化发展的全新阶段。

省法院副院长吴涛出席活动并讲话,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涛致辞,凉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年军主持活动。

会上,凉山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宏伟宣读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中级法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批复〉的通知》。吴涛、彭涛、刘永红与胡年军共同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揭牌。与会代表从协同治理、普法宣传、心理干预等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建言献策。省法院少审庭副庭长刘永红围绕绘好“机构图”、细化“谱系图”、研判“态势图”的系统框架,对凉山州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立足实际、夯实基础、依法从严,着力打造具有凉山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格局。
彭涛在致辞中对凉山中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表示祝贺。他强调,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教育、民政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协同联动,完善“六位一体”保护体系。要立足凉山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工作实际,打造具有凉山辨识度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要尽快理顺工作机制、配强专业力量,培养一支专业审判队伍。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各项工作,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网”。
吴涛对凉山中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理念实现新提升,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为总纲,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贯穿审判工作全程,并进一步强化前端预防、中端化解、末端治理;推动司法保护工作成效实现新提升,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逐案分析和类案研判,及时向党委、政府报送专题报告和司法建议,助力前端治理,切实推动未成年人相关犯罪指标有效下降;推动专业队伍建设实现新提升,努力打造一支既精通法律又深具社会责任感的审判队伍,推动形成具有凉山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
胡年军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凉山两级法院将以此次揭牌为契机,充分认识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实施“强基、精准、护苗、协同”四大工程,深化“法院+专业机构”心理干预与合作机制,协同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合发力,用司法的温度和力度悉心呵护凉山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凉山、法治凉山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坚实防线。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