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江苏高校学科交叉中心(试点)
拟立项名单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教研函〔2023〕14号)要求,经高校申请、专家审议,现对第二批江苏高校学科交叉中心(试点)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大厦1503室
电话/传真:025-83335150
江苏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1日
第二批江苏高校学科交叉中心(试点)
拟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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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江苏省教育厅编辑:吴丽莉校对:杨静仪责编:许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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