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赵荣昌
12月3日,廉洁泸州发布消息。日前,经合江县委批准,合江县纪委监委对合江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李淋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淋春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李淋春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合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合江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淋春开除党籍处分;由合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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