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新疆烟花爆竹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决定对2025年11月6日下发的《关于零售门店经营管辖告知函》(新烟协字【2025】34号)予以废止。
11月6日,新疆烟花爆竹协会在“新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人群”内发布《关于零售门店经营管辖告知函》,要求烟花爆竹零售门店仅能向本地批发企业采购。个别批发企业据此告知函,限制零售门店自主进货权,引发相关举报。
随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疆烟花爆竹协会开展反垄断约谈,通报其组织经营者分割销售市场的垄断违法行为,提出严厉告诫并明确整改要求,其中包括无条件废止涉事告知函,并通过正式渠道公告。
来源:新疆广播电视台/丝路视听综合新疆烟花爆竹协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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