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蒋京洲 张庭铭
用手机拍下秘密文件,还发朋友圈?
11月5日,国家安全部发布一起案例:某市直机关的新任干部蒋某,刚参加完市委重要会议,为了炫耀自己的公务员身份,竟然拿出手机,对着会议发放的秘密级文件首页拍了张照片,并发到朋友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规定,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禁止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这几条,蒋某是一条都没遵守。他作为机关干部,理应具备基本的保密意识,却因一时的虚荣心突破底线,受到处分完全是咎由自取。
一张朋友圈照片换来了党纪政务处分,蒋某的案例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或许在蒋某看来,这只是一张“彰显身份”的照片,但他忘了,照片里的文件顶端清晰标注着“秘密”字样——这两个字背后,是不容触碰的国家保密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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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不是来显摆的,而是在遵守底线中,不忘初心的履行工作职责,获得群众的爱好与好口碑,这才是最实在的身份广泛认可
一张朋友圈照片换来了党纪政务处分,案例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国家保密红线不容触碰。
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