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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近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统计局印发《关于发布2025年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藏人社发〔2025〕56号)。确定2025年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1777元,作为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数征缴和待遇计发的依据。

单位缴费基数上下限(最高/最低):

2025年,单位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缴费基数上限(最高)为3533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最低)为7066.2元/月。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藏人社发〔2018〕138号)文件要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按自治区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150%、200%、300%自愿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纳社会保险费。2025年缴费金额分别为:第一档(60%)缴费金额为16958.88元/年,第二档(80%)缴费金额为22611.84元/年,第三档(100%)缴费金额为28264.8元/年,第四档(150%)缴费金额为42397.2元/年,第五档(200%)缴费金金额为56529.6元/年,第六档(300%)缴费金额为84794.4元/年。缴费标准或缴费档次每年只可变更一次,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

2025年个体缴费标准:

2025年企业缴费标准:

2025年企业最低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基数为7066.2元/月,最高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基数为35331元/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特别提醒:我区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行业类别参保单位,分别按该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1%、0.2%、0.35%、0.45%、0.55%、0.65%、0.8%、0.95%缴纳工伤保险费。

拉萨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

2025年日喀则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公告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统计局印发《关于发布2025年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藏人社发〔2025〕56号)。确定2025年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1777元,作为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数征缴和待遇计发的依据,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各统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533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7066.2元核定缴费工资基数。

个体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共分为6个档次,即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6958.88元)、80%(22611.84元)、100%(28264.8元)、150%(42397.2元)、200%(56529.6元)、300%(84794.4元),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收入状况,自愿选择一个档次缴费,年度内不得变更,缴费比例均为20%。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3日

主编:玉珍

编审:央金

编辑:顿珠扎西 谢欣

来源:拉萨人社、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