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5〕3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省政府同意,自2025年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12日
来源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发 | 全媒体编辑 周巧
一审 | 周巧;二审 | 束芳;三审 | 许超众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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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日报
2025-09-16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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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5〕3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省政府同意,自2025年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12日
来源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发 | 全媒体编辑 周巧
一审 | 周巧;二审 | 束芳;三审 | 许超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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