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支持了我之前提出的近18万元赔偿请求,也向我表达了歉意。”8月20日,河南郑州商人陈嵩告诉新黄河记者,他已于当天收到开封杞县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刑事赔偿决定书,并表示接受对方赔礼道歉和赔偿决定。
2025年4月23日,新黄河以《商人称遭民警逼迫签下1200万元调解协议,被羁押8个月后检方不予起诉》为题独家报道该案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据新黄河此前报道,因为一起《购销合同》纠纷,河南郑州商人陈嵩被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以其涉嫌诈骗罪为由,于2023年3月向杞县公安局报案。同年4月,杞县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同年8月,上述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再次报案。据陈嵩所说,此后在时任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的“威胁”下,他被迫与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签下《调解协议》赔付对方1200万元。而就在签完该协议两天后,杞县公安局作出立案决定书,陈嵩于2024年4月3日被刑拘。后经杞县检察院批准,同年4月30日被逮捕。
来源 新黄河客户端 记者刘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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