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7月23日中午通报:近日,有网民在互联网上传播虚假“警情通报”,造谣传播在昆明发生一起致多人死伤的重大恶性案件等不实信息,引发大量网民讨论。公安机关迅速核查处置。
经查,白某某(男,29岁)、陈某某(男,18岁)2人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虚假“警情通报”,造成谣言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迅速查实后,依法对白某某、陈某某刑事拘留。
此前报道:
据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7月21日下午通报:7月20日13时16分,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到场处置,联动120急救等部门开展救援。经查,李某某(男,49岁,昆明市西山区人)驾驶一辆蓝色小型越野车行驶至金碧路时,撞上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及行人,随后驾车逃逸途中又与其他车辆及行人发生碰撞。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4人轻伤,5人轻微伤,受伤人员已送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
目前,公安机关已将李某某抓获,已排除酒驾、毒驾嫌疑。初步查明属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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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级别太低,差评!多大的车子撞人,能够死一百多人,明显的谣言嘛!只听官方发布,不去听没有出处的路人甲的谣言!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信谣不传谣!
造谣传谣乱生事,扰乱秩序遭刑拘,网络不是法外地,清朗环境靠大家。
这谣言已经都造到公检法了,这简直是无法无天,不知是无知得真不懂法,还是嚣张到目无法纪。
131人死亡,真敢编,这种谣言传播很容易引起人们的不安,甚至恐慌,必须加重处罚,从经济上也要罚重罚痛,才能起到惩戒和警示作用!
一类造谣是幼稚无知想网络引流,一类造谣是心怀鬼胎想搞乱人心生事,不管是基于何种目的,造谣传谣之人必须依法惩处,来之不易的和平稳定环境不容任何人破坏!网络环境不是法外之地,违法乱纪必须依法惩处!
一而再再而三的散布对社会影响极大的重大恶性事件谣言,无视法纪、愚弄公众,只能说明造谣成本低、代价小,唯一的办法就是加大处罚力度而不是不痛不痒的照本宣科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