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权威信源了解到,因从越南、缅甸走私3万多只“冻鸭”制作酱板鸭,湖南常德5名酱板鸭企业负责人一审获刑。

其中一名被告人供述,走私冻鸭每只比市场价便宜两三元,他想降低成本多赚钱才这样做。另有负责烤鸭工序的企业员工指证,负责人害怕检查,故走私鸭到货以后就马上烤掉,不会到仓库放很久。走私的几批“鸭子很脏,清洗起来很麻烦,包装上面只有日期,没有产地。”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12月至2023年7月期间,违法人员杜某某(已判决)、孟某某(已判决)明知为防止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国内,国家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自2004年起已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越南输入禽鸟及其产品,但为谋取非法利益仍然与违法人员罗某某(已判决)、黄某某(已判决)合谋走私越南鸭到国内销售。

一审判决提到,2023年8月28日,民警在被告人杨某某冻库随机抽取5只白条冻鸭送至长沙海关技术中心进行病毒核酸检验,检验结果为禽流感病毒核酸呈阳性。2023年7月27日,被告人雷某某、吴某、陈某某、杨某某分别被民警抓获归案。被告人姜某某2023年8月10日经民警电话通知后,当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雷某某、吴某、陈某某、杨某某、姜某某5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其中雷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25万元人民币;吴某、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并分别处罚金75万元和71万元;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25万元;姜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22万元。

红星新闻注意到,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武陵区人民法院称,如不服本判决,可在相应期限内向该院或常德中院提出上诉。对于被告人是否上诉,法院称不方便透露。

来源 红星新闻记者 蔡晓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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