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蒋京洲
近日,小铭接到问政四川网友反映,今年7月14日12点左右,在成都市简阳市回龙大道行驶的大卡车上,喷涂侮辱女性的相关言论。
这样的喷涂违法么?四川骁弘律师事务所寇含炳律师介绍,从法律上说,这样的做法尚不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但是,这样的喷涂与我们的公序良俗相悖,是不值得提倡的,可由相关部门进行劝告。
小铭也认为,虽然法律不能对此进行规制,但是这需要大家共同进行抵制。大家要明白,当侮辱言论披上“顺口溜”的外衣,当低俗言语化身“车身涂鸦”,这是对女性的侮辱,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无视。试想,当流动的卡车成为小黄文或“擦边顺口溜”的大喇叭,当低俗的文化弥漫大街小巷,谁能保证你的孩子他的孩子不被这些所影响。网络环境尚且需要清朗,更何谈我们现实生活的视野。面对这些流动的低俗广告,我们不应该一笑了之甚至津津乐道,而是要旗帜鲜明地抵制,给你我他、给每个人营造清朗健康的环境。
在此,小铭也呼吁一方面大家对街头低俗内容要敢于举报、勇于抵制,筑起最坚固的精神长城——这既是公民责任的践行,更是文化自信的彰显!另外一方面,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劝导,让每一辆飞驰的卡车都成为传播文明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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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违法,但违反了公序良俗、社会道德规范,一样应当受到谴责、抵制、消除“污染源”。
法律不能规制一切,但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改变社会风气。
这样的喷涂行为确实不违法,但确实有悖公序良俗,不值得提倡。
勇敢站出来,对低俗内容说“不”。
卡车(大货车)到处跑,车身上喷涂“小黄文”,使低俗言语化身“车身涂鸦”,不仅让卡车自身不雅,而且流动的卡车成了“小黄文”的大喇叭📣,车跑到哪,低俗的文化传到哪,这种🈶悖公序良俗的精神污染的影响不可小视,你我他都应该抵制,相关部门不是只作劝告,而应坚决制止和取缔。
总有些人“哗众取宠”,脑袋里不知道装了啥,在自己“谋生工具”上喷涂“不雅言论”,生怕别人不认识你啊? 丢人现眼!这下好了,全国人民都认识你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