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古蔺县公安局6月2日晚通报一起涉未成年人被殴打案件,通报如下:
5月26日,古蔺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熊某于24日被他人殴打,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
经查:2025年5月24日凌晨4时许,黄某某(男,15岁)、熊某(男,15岁)骑车经过金兰大道税务局路段时发出笑声,路边的陈某甲(男,15岁)误以为嘲笑自己,随后陈某甲邀约周某(男,18岁)、陈某乙(男,15岁)、胡某某(男,15岁)、王某甲(男,15岁)、万某某(男,15岁),王某乙(男,26岁)至凯旋城齐安宫地下停车场将黄某某、熊某拦截并实施殴打。
目前,七名涉案人员已全部抓获到案,周某、王某乙(现场视频拍摄者)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五名涉案人员已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该案涉及未成年人,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网络相关规定,携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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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淡薄,同时在社会矫正方面,我们还是做得不够到位,涉案人员除了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外,更应该强化社会矫正,提升他们社会责任的形成、助力他们社会融入,这才是对涉案人员最好的安排。
15岁的陈某邀约6人殴打未成年人,这起事件实在令人痛心。只因骑车时的笑声被误认嘲笑,就引发如此暴力行径,反映出部分青少年情绪管理与解决问题能力的严重缺失。所以 ,从这起案件为家庭、学校和社会都敲响了警钟,各方应携手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导,注重心理疏导,培育正确价值观,为青少年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育极其心理健康教育要放到第一位,才能提高社会交往能力;严惩施暴凶手,杜绝霸凌未成年人。
严肃处理!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青少年心理敏感,法律意识淡薄,青春不该如此荒唐,法治社会不容任何年龄的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