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七日无理由退款”怎么退?预付式消费中,一些商家存在过度劝诱、欺诈营销等行为。对此,司法解释明确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也享有七日无理由退款的权利。司法解释明确,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同时为防止消费者滥用无理由退款权利,司法解释规定,七日无理由退款的条件是消费者在订立合同时未“获得过相同商品或服务”。如果消费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时,获得过相同商品或者服务,说明其对商品或者服务已有充分了解,就不能七日无理由退款。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谢勇举例:“如果我去美容店办的美容卡美容套餐,是我以前从来没有享受过的服务,那么我在办卡7日是可以要求无理由退款的。但是如果我是再去办的美容套餐,我之前一直享受过的美容套餐,那么是充分了解套餐服务内容,这种情况下办卡后就不能再无理由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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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消费终于有“后悔权”了!新办美容卡、健身卡,7天内反悔直接退钱,再也不怕被商家“PUA”办卡!但要是老顾客续套餐,就别想“白嫖体验再跑路”啦!这波新规,主打一个“该退退,该守守”,钱包安全+1!
终于不用被预付卡“套牢”了,法律划出清晰红线:尝鲜消费能反悔,重复办卡不适用,商家套路无处藏,消费自由有底气!
预付式消费“后悔药”来了!新规明确七日无理由退款,既护消费者权益,又防恶意薅羊毛,新服务想试错?七天冷静期大胆冲!
最高法说了:消费者享有七日无理由退款权利!
这规定一出,预付式消费市场要变天!商家别想再靠忽悠圈钱,得老老实实拼服务。以后去健身房、理发店办卡,就硬气多了,不满意7天就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