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李丹
4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评定苟俊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苟俊生前系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迎宾大道消防救援站副站长,中共党员。
2025年10月28日凌晨2时许,回家探亲的苟俊与战友沿巴中市巴州区柳津湖堤坝回家时,突然听见呼救声。苟俊发现两名女子正在湖水中挣扎。他立即跳入湖中,快速游至落水女子陈某身边,将其推至岸边,又转身向另一名落水女子岳某游去。岳某在水中不断挣扎,体力消耗殆尽,难以浮出水面。苟俊一次次将岳某托举,多次滑落,但他仍坚持推着岳某向岸边缓慢移动。因两次施救、体力不支,苟俊最终沉入水中。
在岸上群众帮助下岳某获救,苟俊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34岁。

苟俊与女儿的合影。图片据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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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英雄苟俊致敬!为救落水群众,他将自己的生命永远定格在守护他人的瞬间。从消防员到烈士,他用生命践行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誓言,这份勇气与担当,值得我们永远铭记。四川省政府的评定,是对英雄的告慰,更是对这份奉献精神的最高褒奖。愿英雄一路走好,也希望我们都能铭记这份牺牲,心怀感恩,致敬每一位平凡而伟大的守护者。
向英雄学习
致敬英雄
向英雄致敬
向为人民牺牲的烈士致敬!
致敬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