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一段高空坠物砸中楼下快递员的视频引发关注,有网友称事发地为四川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街道一小区。
3月25日,四川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2025年3月25日11时许,公安局接报警称,巴州区回风街道某小区一男子被高空坠物砸中头部受伤倒地。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经查,江某(男,35岁)、吴某(男,47岁)在该小区4栋1单元21楼进行装修作业时,因焊接操作失当,致使一块方钢掉落,砸中正在该单元楼下驾驶三轮车的杨某(男,33岁)头部,致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吴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前报道
视频显示,一名疑似快递员的男子倒在地上,另有几名快递员向上张望,并高声问道:“上面是谁砸的?”记者获取的另一段视频显示,被砸中的快递员身上已被覆盖蓝布,急救人员正在现场处置。
附近一位商铺老板告诉记者,事发25日中午12时,“说是楼上扔了一块钢筋下来,把顺丰的快递员砸死了。快递员今年30多岁,肇事者已被抓捕归案。”
小区附近的顺丰营业部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被砸中的确为顺丰的快递员。但被砸中的快递员是否已经身亡以及是否是被钢筋砸中,前述工作人员称不方便透露,“警方已经在调查此事。”
25日下午,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当日确实发生高空抛物事件,目前肇事者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至于被砸中的快递员是否身亡,工作人员称案情不方便透露。
巴中市殡仪馆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当天中午从涉事小区附近拉来一名快递员尸体,今年32岁。
视频截图
律师解读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雪表示,如果最终调查结论为有人故意抛物导致快递员死亡,抛物者可能构成刑法中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故意杀人罪;如果是楼上物品不慎掉落导致人员死亡,则物品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朱雪律师提到,高空抛物致人死亡的过往案例中,也有肇事罪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如认定该罪,根据刑法,肇事者最高可被判处死刑。且抛物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若其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朱雪表示,根据民法典及最高法司法解释,物业公司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安装高空监控、设置警示标志、定期巡查等),需承担补充责任。具体需结合实际调查情况判断,看物业方能否证明已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可能免责;若物业存在管理疏漏,则需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南方网综合平安巴州、上游新闻、极目新闻
编辑:小关
校对:赖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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