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安全管理,保障我市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畅通,根据《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2025年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部分重点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规定,2025年清明节放假期间,我市高速公路继续实施节假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管理措施及部分高速公路对重点货运车辆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现将相关信息温馨提示如下:
一、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行规定
2025年4月4日0时至2025年4月6日24时清明节期间,我市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对确需通行我市高速公路运输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向上道口属地高速公路支队申请备案通行,经审核通过,按照指定时间、线路、上下道口通行。
二、高速公路重点货运车辆禁行管理规定
2025年清明节假期的前一天(4月3日)12时至22时及假期(4月4日至4月6日)每天7时至22时,运输砂石、水泥、河沙等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工程运输重型车辆,禁止驶入和驶出巴南区、南川区、綦江区、万盛区、合川区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重型工程运输车辆指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重型自卸货车、重型自卸半挂车、重型罐式半挂车、重型平板半挂车等车型。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报备规定
对运输净化自来水所需的次氯酸钠、成品油、医用氧、医疗废物等确需通行高速公路的危险货运运输车辆,可分别在清明节前,通过 “警快办”为符合报备条件的运输车辆申请清明节放假期间通行我市高速公路。非渝籍号牌车辆通过传真的方式书面报备通行。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一天申报,申报经批准后方可通行,未通过批准的不能在禁行时段内通行。报备成功后,系统将反馈通行规定信息,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车辆报备时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线路及速度通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报备规定通行的,高速公路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并将车辆纳入黑名单管理,限制办理中心城区货车通行证及高速公路节假日备案通行。遇交巡民警路面检查或通行高速公路收费站时,驾驶员应主动出示本平台申领成功界面。
(一)报备提交的申请资料
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2、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4、车辆45度角现状照片;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企业资质证件材料;6、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需要在高速公路禁行时段进入通行的必要性说明(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需要进入禁行高速公路的原因和必要性、运输危险化学品种类、进入禁行高速路段的具体时间、上下道口、途径道路和目的地);7、其他应该提供的材料。
(二)车辆限制报备的几种情形
1.车辆逾期未年检的;2.车辆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或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3、车辆进入报备黑名单库的。
(三)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联系电话:
高速公路交巡警一支队电话:023-65066110
高速公路交巡警二支队电话:023-58816110
高速公路交巡警三支队电话:023-79225110
高速公路交巡警四支队电话:023-72115110
高速公路交巡警五支队电话:023-65008110
(四)“重庆交巡警”公众号申办流程
1、应用登录。微信进入“重庆交巡警”公众号,通过【警快办】→【交巡警专区】→【交通秩序管理】→【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申请】,进入报备申请办理流程。
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备案通行申请。登录进入办理界面后,系统用户可进行报备通行申请操作:点击【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申请】→办理须知→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申请→申请信息表填报→上传照片→提交成功。
3.网办进度查询。登录进入办理界面后,系统用户可进行报备通行记录查看操作:【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申请】→【查看申请记录】→【网办进度】查看办理进度及备案通行信息。
来源:重庆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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