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对贤文片区旧城改建项目作出征收决定。

征收范围:花园路东首66号、工业南路54号、奥体中路4267号等单位及个人的房屋。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共45天,其中:选择货币补偿的,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布后评估结果公示期满次日起,被征收人可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货币补偿协议;选择产权调换的,自选房结束次日起,被征收人可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产权调换协议。

征收补偿按照《贤文片区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来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编辑:李麦格

责任编辑:刘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