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
沈阳市公安交警支队
通报了“网红于某”交通违法案件
近日,沈阳汽车博主于某
针对最近推出的某新款
新能源汽车进行性能测试
并在个人社交媒体上发布短视频
企图利用该车的网络热度
为自己博取更多流量
视频中,于某声称自己
在封闭道路内进行安全测试
但网民发现其疑似在城区道路上
进行测试并超速行驶
向沈阳公安交警举报
接到举报后,沈阳公安交警立即组织警力分析研判。确定于某行驶位置为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四号街,网民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3月12日,沈阳交警经济技术开发大队依法对于某进行了传唤。经核查询问,于某承认自己在路测时,为“搞节目效果”博取流量,在该道路上超速行驶,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其处罚并进行了批评教育。
于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
并表示:“我用亲身经历告诫大家
一定不要超速行驶
超速带来的快感只是暂时的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带来的伤痛将伴随我们一生!
在这里,我对所有机动车驾驶员
和道路交通参与者诚挚地道歉!
我呼吁广大汽车自媒体从业人员
路测时请到正规场地
别拿交通安全‘博流量’!”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来源|法治日报编辑|王芳 李金凤 岳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