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发布落实《关于促进人口集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育儿补贴项目实施细则及服务流程。

其中,发放标准中明确:

生育一孩一次性发放育儿补贴10000元;

生育二孩发放育儿补贴50000元,按照每年10000元发放,直至孩子5周岁;

生育三孩及以上发放育儿补贴100000元,按照每年10000元发放,直至孩子10周岁。

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意见》,确保广大学生和家长准确理解教育政策,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制定多项实施细则,其中明确,在义务教育阶段二孩入学“幼随长走”“就近择优”,三孩及以上孩子入学可在全市自由选择。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表示,该项政策适用范围为自《意见》实施后在全市出生并落户的二孩、三孩及以上儿童。家长可按照“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当年发布的各地区小学入学和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了解入学办法和报名流程,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所需证明材料,主管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安排。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还明确,在小学起始年级试点取消入学户籍限制,自有住房人员与房户一致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放宽小学入学年龄,在当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可登记入学;市四区每学期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空余学位,优先保障来呼人员子女转学需求。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发:喻思薇

审核:孙凌

出品:湖北日报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