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府《关于促进人口集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意见》,确保广大学生和家长准确理解教育政策,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制定多项实施细则,其中明确,在义务教育阶段二孩入学“幼随长走”“就近择优”,三孩及以上孩子入学可在全市自由选择。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表示,该项政策适用范围为自《意见》实施后在全市出生并落户的二孩、三孩及以上儿童。家长可按照“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当年发布的各地区小学入学和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了解入学办法和报名流程,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所需证明材料,主管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安排。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还明确,在小学起始年级试点取消入学户籍限制,自有住房人员与房户一致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放宽小学入学年龄,在当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可登记入学;市四区每学期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空余学位,优先保障来呼人员子女转学需求。
昨日(13日),呼和浩特市卫健委根据《意见》精神公布了育儿补贴实施细则及服务流程。其中明确,生育一孩一次性发放育儿补贴10000元;生育二孩发放育儿补贴50000元,按照每年10000元发放,直至孩子5周岁;生育三孩及以上发放育儿补贴100000元,按照每年10000元发放,直至孩子10周岁。
来源 | 南方都市报
审核 | 周扬
编辑 | 徐璐明
校对 | 向歆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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