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近日通报了新一批次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典型案例,这是福建自2024年8月以来,第6次通报此类问题。

近半年,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几乎以每月一次的频率持续发布相关通报(仅1月未通报),高频通报的背后,释放哪些信号?

记者梳理第六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典型案例发现,“不符合规定”“不全”“不明确”等关键词频频出现。

比如,“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一项,在此次通报的6个典型案例中,有4个案例都涉及此问题。《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此外,这批通报还指出“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环境保护目标与建设项目位置关系描述不明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在前5批典型案例通报中,此类问题反复出现。内容缩水、关键信息缺失等问题,暴露出这些环评文件在编制过程中偷工减料和敷衍了事。

图为6批次通报中环评文件编制存在的质量问题。

福建的连续通报,是对环评报告编制中不负责任、粗制滥造等行为的警示,提醒督促相关编制单位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守牢生态环境底线。

来源:中国环境APP

编辑:周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