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郑志浩
近日,一段“游客称遭强迫购物,大巴雪天停无人区”的视频在社交媒体引发热议。爆料游客称,其报团参加四川7天游的旅行社产品,在前往黄龙景区和九寨沟景区的路上遭遇导游强制购物。
记者进一步梳理发现,涉事旅行社在最近三年里多次因类似行为被多地文旅执法部门行政处罚。业内专家也就此事件对游客发出外地出游提示,并呼吁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加强查处力度。
事件回顾:
游客称导游要求强制购物未果
成都官方通报将依法严肃处理
在视频中,游客中的王先生代表全车游客发声,与涉事导游争论,要求导游取消强制消费。
王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当时为2月4日早上,下着雪。车上有20名游客,包括老人和孩子。导游推销的银制品和玉石,价格几千到上万元。最终导游强制要求游客购物的目的并未达到,游客最后还是到达旅游目的地。后续行程,导游也没再要求强制购物。事发三天后,2月6日,王先生离团。
也有媒体报道,疑似同车的另一位游客发布视频称,导游强制要求游客必须购物,否则就让车上人下车。“在岷江无人区大巴车停了下来,车上有老人和小孩,幸好有位侠肝义胆的大哥勇敢地站了出来替在座的一车人发声,为这位大哥点赞!”
这段视频随后引发网友的热议。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2月16日发布情况通报,发布初步情况,并表示因涉事大巴车和导游何某均出团在外,将待其返蓉后进一步调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通报显示,涉事旅游团队为2月3日—5日成都出发九寨—黄龙三日游汽车团,游客共8组25人,出团旅行社为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金沙路分社,旅游大巴属于阿坝州岷江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导游何某具备导游执业资质。8组游客行前均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约定了相同的购物点位。该团队于2月4日在松潘杰步藏寨银饰购物店内消费980元。视频反映的“大巴车雪天停无人区”的情况发生在2月5日上午,车辆在九寨沟县弓杠岭附近路边停驶约25分钟,后继续行程,并按合同约定去了川主寺风情街游客中心购物点(其销售的昆仑玉售价为100元—30000元不等),游客未购物消费。
涉事旅行社:
电话空号、仅能留言
近年多次遭行政处罚
通过对比前述报道和官方通报,记者发现涉事旅行社有两家,一家为游客口中的成都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青羊一分社;另一家为通报中出现的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金沙路分社。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情况很可能是游客遇到了行业常见的旅行社转并团,一般当组团社招徕人数不足以成团时,可以在向游客履行告知义务并征得客人同意的情况下,转给有合作关系的其他合法旅行社接待。组团社如果未经游客同意转并团,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记者通过“天眼查”软件查询并拨打成都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青羊一分社和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金沙路分社的联系电话,前者为空号,后者弹出留言提醒,无人接听。
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金沙路分社“天眼查”截图
同样通过“天眼查”查询显示,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金沙路分社在2023年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分别为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具。
处罚事由涉及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委派导游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委派导游欺骗旅游者消费、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等。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游客称遭强迫购物的事件发生在前往黄龙景区和九寨沟景区的路上,黄龙景区就位于松潘县。
专家建言:
重视旅游合同签订的规范性
加强行业自律、加强查处力度
旅行社强迫消费的行为,在法律层面是明令禁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四川省导游协会会长陈乾康也为游客在类似情形下的维权提供建议,提示游客参团出行一定要与组团社签订国家工商总局监制的格式化旅游合同,明确行程安排,包括购物点名称和购物时间。“如果旅途中出现纠纷,合同是处理纠纷的主要依据,原则上也是与有合同关系的旅行社交涉。”陈乾康表示,当交涉无果后,游客可以及时拨打旅游目的地政府热线12345向当地文旅执法部门投诉。
“四川省对旅行社‘强制购物’行为是零容忍。”陈乾康介绍,为了杜绝这种现象发生,旅行社行业严格禁止“不合理低价”组团行为,导游行业一再强调坚决抵制低价团相关乱象,旅游行管和执法部门重拳出击,使这几年全省侵害旅游者利益的恶性事件大量减少,旅游市场获得较好发展。
“当然,利益驱使,不排除会有人铤而走险。我们一方面呼吁参团游客不要贪图低价,另一方面会持续呼吁加强行业自律,加大查处力度,净化旅游市场,进一步提升游客在四川旅游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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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的建议很实用,签订规范合同确实是保障游客权益的重要手段。希望旅游平台和相关部门能加强对游客的宣传引导,让大家都了解如何通过正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让强迫购物的旅行社无机可乘
作为消费者来讲,低价团千万不能去,否则强制购物是难免的;作为旅行社来讲,赚钱要合理合法,不能侵害旅游者利益;作为执法部门来讲,一定要加强监管,严肃查处。
加强行业自律,加强查处力度
屡教不改,依法重处。
太恶劣了!
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