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郑志浩 摄影报道

近日,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以下简称“《哪吒2》”)处于热映期,其票房仍在快速攀升,观影热度和讨论话题热度不减。众多影院的放映厅因《哪吒2》爆满,与此同时,盗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给电影市场带来了负面影响。记者就此现象进行追访,采访业内人士对盗摄视频的来源和打击进行解读。

网购平台存在“漏网之鱼”

顶风售卖《哪吒2》盗版视频

“花1.9元,就可买到《哪吒2》”。日前,有媒体在电商平台上搜索发现,部分网店以极低价格非法兜售上映热门电影《哪吒2》的“枪版”,这些“枪版”电影视频疑似从影院盗摄而来。经过报道后,多家电商平台已就此采取措施,相关“枪版”影片视频已经被下架。

不过,记者在一家二手电商平台检索中发现,大规模下架后仍有“漏网之鱼”。在一位用户的个人物品出售页面,显示其提供“1元钱可购买《哪吒2》”的影视视频。购买记录显示其已售出《哪吒2》视频3次。下单付款后,该订单自动生成一个网络云盘链接,打开链接后发现确为盗摄的《哪吒2》。视频大小为3.03G,画质模糊,还能看见前排观众挡在银幕前的身影。这样的盗摄视频的特征也和此前因媒体报道下架的视频特征一致。

一家二手电商平台有用户售卖《哪吒2》盗摄视频。截图

随后,记者在该物品出售页面按照官方渠道进行盗版问题的举报。平台显示,其工作人员将尽快核实证据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相关盗摄视频也流传至外网。2月9日,有网友注意到动画电影《哪吒2》被盗摄、翻译并上传外网。网友称国外有人已经盗摄《哪吒2》,翻译成了越南语,并且上传到外网,还回复越南观众说是用相机拍摄的。对此,《哪吒2》出品方彩条屋影业的官方账号回应:“已知晓,我们这边会努力处理中。”

网友反馈《哪吒2》盗摄视频流传至海外。截图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美红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的,构成侵犯片方的著作权。“若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姜美红介绍,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工制止+数字水印

多种监管手段并举打击盗摄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盗摄是“枪版”电影的源头,通常是指在电影上映前或放映期间,有不法分子通过偷拍、拍摄电影画面获取视频内容。这些盗摄的影片质量参差不齐,一般画质较差,甚至可能出现部分画面不清晰、音效差等问题。

这些盗摄的视频来自哪里?“盗摄的源头绝大多数还是来自外部的不法分子,通过售卖电影盗摄视频、关联广告等牟利。现在基本不会出现影院内部人士盗摄,一旦发现惩罚非常重,会停掉放映资格。”成都市郫都区太平洋影城(安德店)负责人刘博介绍,影院的利益和片方的利益是一致的,有更多的观众走进影院消费,才能促进行业发展。“保护电影的版权,就是保护影院自身的利益。”

成都市一家影院内播放的版权宣传片

太平洋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彦表示,盗版视频的传播对电影行业以及影院放映终端带来多方面伤害,对电影行业而言,会直接导致票房收入减少,影响电影制作方、发行方的收益,进而可能影响后续电影的投资和制作;对于影院来说,有可能会减少影院的客流量和票房收入,影响影院的生存和发展。“还会破坏电影行业的生态环境,打击电影创作者的积极性。”

在对盗摄行为的打击上,王彦介绍,影院方首先是在影厅内安装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测影厅内的情况。在检票口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进场广播提醒、提高警惕性观察观众是否携带违规拍摄设备,如大型摄像机等。在电影放映前,影厅通过字幕和版权宣传片等形式,提醒观众禁止盗摄盗录,告知相关法律责任。对于发现的盗摄盗录行为,影院工作人员会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如要求观众删除拍摄内容、将其请出影厅等。

刘博也向记者介绍了数字水印技术的应用。“现在,每一部在商业院线公开放映的电影,基本都会有数字水印技术埋入其中。观众肉眼看不见,也不影响画面质量,但会记录影厅每一场电影的放映信息,精确定位发生盗拍的影厅和盗拍时间,进一步通过影厅监控找到盗摄者。”

“这一技术应用近年来越来越普遍,总体上来看,盗摄视频的行为相比往年下降了不少, 我们也期待电影版权保护的措施更加完善,让更多观众走进影院欣赏好电影。”刘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