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对采空区水害开展风险辨识、未落实煤矿水害防治规定、违规冒险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出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撤出受水害威胁地点的所有人员……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官方网站公布山东能源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6·1”较大水害事故调查结果,公开了事故原因。

据了解,2024年6月1日,山东省泰安市山东能源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以下简称华丰煤矿)发生较大水害事故,造成8人被困,经全力救援,5人脱险,3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708.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