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正快速融入国民经济各环节各领域,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革,为当下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了强大动能。
当前,我国数据资源开发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但还面临数据要素有效供给不足、数据要素市场尚未完善、数字领域科技创新薄弱以及数字人才短缺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赋能效应,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提高数据供给质效。有效开发数据资源是数据要素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前提条件。要提高数据要素质量。完善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数据处理和存储能力。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交换标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建立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对数据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提升数据质量。要完善数据资源体系。鼓励建设公共数据资源库,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加大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科研机构有序开放数据,提升数据要素供给水平。要优化数据资源布局。加大对农业、制造业等传统行业的数据采集和整合力度,建立传统行业数据资源库,降低数据获取门槛。要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健全跨行业、跨区域的数据共享机制,鼓励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之间开展数据共享和合作,促进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实现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完善的数据要素市场是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保障。要明确数据产权归属。强化数据产权保护研究,推动数据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数据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为数据交易和使用提供法律保障。要完善数据定价机制。搭建数据评估定价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数据的稀缺性、完整性、准确性、使用频率及潜在价值等多方面进行量化评估,为管理和利用数据资产提供可靠依据。要健全数据交易机制。加强数据交易平台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易平台,推动形成统一的数据交易标准和规则,创造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数据评估、合规审查和权益保护等专业服务,提高交易效率。要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完善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主体和监管职责,加大对数据泄露、滥用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数据安全技术研发和应用,提升数据安全防护水平。
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推动科技创新,数据要素可以实现高效配置与利用,从而推动生产力跃迁。要加强数字技术研发创新。设立专项研发基金,加大对数据科学与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研究机构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活动,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共同攻克关键技术难题。要提升数据应用创新能力。对基于数据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鼓励企业开展创新实践,支持不同行业间的跨界合作,设立创新应用示范项目,探索数据应用的新方法和新模式。要强化“数实融合”。通过税收优惠、资金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提升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要完善产业生态体系建设。搭建产业协作创新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技术交流、合作对接等服务,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产业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强化数字人才培育。数字人才短缺是制约数字化转型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要加强数字人才培养引进。通过政策支持、资金补助等方式,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数字人才,同时加大海外高端数字人才的引进力度。要培养高端和复合型数字人才。围绕数据科学家、云计算架构师等数字职业,制定统一规范的职业标准,开发相应的数字技能培训教程,培养更多的高端数字人才。推动开设跨学科教育课程,培养具备数字技术、商业能力和沟通能力的复合型数字人才。要缩小“数字鸿沟”。完善数字人才流动政策,鼓励数字人才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通过公共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数字技能重要性的认识,鼓励更多年轻人投身于数字领域的学习和发展。要推动教育培训体系改革。设立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相关专业和课程,鼓励校企合作开展联合培养项目,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利用在线教育平台等技术手段,鼓励在职人员参与数字继续教育和数字职业培训,提高在职人员数字素养和技能。
(作者系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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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校企合作开展联合培养项目
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
科研机构有序开放数据,提升数据要素供给水平
依法收集、使用数据。
提高数据供给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