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官方网站
近日发布辽宁海事局
《大连“9·28”游艇K轮碰撞潜水者事故调查报告》
该事故发生在
2024年9月28日9:10左右
J公司所有、王甲驾驶的游艇K轮
在大连二坨子岛西南侧水域
碰撞潜水者梁某祥
事故造成潜水者梁某祥死亡
未造成海洋环境污染
事故等级为一般等级
梁某祥,男,1982年5月出生,乘客,与艇上其他人员为朋友关系,潜水爱好者。梁某祥持有符合PADI课程规定和标准的潜水证件,在本次事故中死亡。
根据肇事游艇驾驶员笔录
及其他相关证据认定
该游艇在倒车时
与位于该艇尾部附近水中的梁某祥
发生了碰撞
梁某祥被该艇尾挂机螺旋绞中
事故经过为:2024年9月28日8:24许,王乙驾驶K轮从小平岛游艇港开航,艇上乘员共5人,驶往二坨子岛附近海域进行潜水娱乐。
9:00左右,K轮到达二坨子岛南面附近漂航,该艇尾挂机未熄火,推进器控制杆仅放置在空挡位置。艇上乘员开始换装潜水装备,驾驶员更换为王甲。
9:10左右,驾驶员王甲发现K轮距离二坨子岛较近准备倒车。王甲回头看到梁某祥位于船尾右侧,提醒梁某祥不要下水,随后转头观察船舶前方并开始倒车,几秒后感觉船体撞击物体后卡顿,于是到船尾查看,看见梁某祥被游艇尾挂机绞住,随即大声呼救。随后,其他潜水者返回,将伤者救上游艇进行抢救,游艇开始返航。
随后王乙拨打120、110报警。9:30左右,船舶停靠小平岛游艇港。急救车将伤者送至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抢救。最终事故造成潜水者梁某祥死亡。
调查报告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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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肇事游艇驾驶员王甲驾驶船舶时缺乏应有的谨慎,倒车前,未观察船尾水面及水下状况,未能确保船尾附近清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2.潜水者梁某祥使用游艇进行船潜娱乐活动,在下水时未对附近潜在的危险源保持应有的警惕,对自身安全缺少应有的谨慎,存在一定过失。
肇事游艇驾驶员王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吕新文
微信编辑:Rong
校对:泰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