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对王刚等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进行奖励的决定

川府发〔2024〕2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23年以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上,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他们在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扶危救困,书写了以平凡之躯行英雄之举的感人篇章。为弘扬正气、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省政府决定对王刚等有突出表现的28名见义勇为个人、5个见义勇为群体给予奖励。

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接续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唱响见义勇为赞歌,共同营造参与、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见义勇为宣传引导、典型选树、权益保障等工作,让崇德向善、明德惟馨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贡献力量。

附件: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