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衡阳市明确,从2025年开始,商品房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这再度引发了大家对于“该不该取消公摊”的讨论。

公摊一直让购房者很头疼。购房者拿到房子时,得房率低、实际使用面积小的情况时常出现。购房合同中的专业术语以及开发商对于公摊方面的承诺常常让人看得一头雾水,了解清楚实际得房率还需要一番精密换算。

其实,公摊面积并不是越小越好,一些公共区域面积变小,可能代表居住品质降低。公摊面积的不透明性和前后不一致性,才是让许多购房者诟病的根本问题。

住宅建筑以套内面积交易有助于住房交易的规范化和透明化,实现“所见即所得”。从技术角度明确按套内面积交易,老百姓能明明白白购房,能减少交易中的纠纷,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多年来,一直有商品房按套内面积交易的呼声,有的地区也进行了探索。早在2002年,重庆就开始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2019年,《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也有“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样的表述。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已逐步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过去卖方市场阶段,房价过快上涨,很多购房者顾不上考虑公摊大小和得房率问题。买方市场来临后,产品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购房者可选择的房源多,挑选余地大,更加符合消费者预期的以套内面积交易方式,将成为大势所趋。

不过,推广以套内面积交易还需时日,目前大部分城市商品住宅仍按建筑面积交易。从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应推动公摊面积的计算更加清晰透明。房地产企业应该准确公开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关于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公用部分的说明,也应尽可能详细。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记者亢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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